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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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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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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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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名称)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长泾备[202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东舜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阴市东舜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阴市长泾镇
工程规模:本项目在长泾镇区域范围内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工程、设备购置和配套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7696.21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547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51.08 万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方、支护工程、土建、安装、装饰、绿化、市政、管网、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全过程监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监理范围,还有与监理服务配套的造价咨询服务,直至完成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协调。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详见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1)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7日 16:00 时至2023年08月01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2日 13时30 分,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阴市长江路188号4楼第四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阴市东舜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路148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6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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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斌
联系人:
邱女士、裴先生
电话:
18961646831
电话:
158623140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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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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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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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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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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