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热解炭黑采购项目情况:唐山分公司二厂采购热解炭黑5000吨,热解炭黑质量指标:收到基热值≥5800Kcal/Kg,全硫≤2.5%。货物中不得含有其它杂质
三、保证金: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参与单位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建行唐山丰润支行;账号:13001625508050505177),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将银行回单上传,未中标15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返还。
四、底价及降价幅度:
1、竞价单价:1100元(含13%增值税)。
2、降价幅度:15元/吨(每报价一次降价幅度15元/吨)
五、招标方式:竞价采购,投标单位登录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审核后,在报价时间开始竞价,竞价时间20分钟,最后一分钟内没有新报价即为中标,如果有新竞价自动延时1分钟,直至在最后一分钟内没有报价为止,报价最低者中标。
结算方式:一票结算。货到后经买方检验合格并按照质量标准考核后,卖方向买方提供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与承兑汇票相结合。
六、日保供量要求大于等于100吨/日,罐车标载运输,卖方负责汽车运输至买方院内指定地点,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与运输有关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包含在合同含税包干价中。卖方所用运输车辆需保证国六及以上(含新能源车)排放标准的车型数量,占运输车辆总数的60%以上,且必须符合《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风污染防治条例》和政府相关部门对车辆排放标准的环保管理要求。卖方不得因车辆排放标准的环保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影响合同标的物的供应。卖方需保证罐车连续稳定运输。
七、其他条款详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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