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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一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12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825176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西顺河街石头河人行桥项目
新津区宝墩镇迎先村、五津街道南江社区
成都市新津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包含人行桥升级改造和广场提升改造。桥梁为单跨等截面圆弧无铰混凝土拱桥,桥台为重力式桥台加承台桩基础,桥梁全长42.8m,桥面总宽度5m;广场提升改造面积约2436.74m2,含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照明、小品及配套设施、河堤挡墙等。
环境影响分析及生态环保措施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在新津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受理公示
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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