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消防工程维保;
2、项目编号:HC-JLZB-2023-404;
3、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消防工程维保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地点:吉林省人民医院总院区、凯旋路院区、机关门诊部;
6、采购预算:39.5万元;
7、资金自筹资金;
8、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信息;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成过的类似业绩一项,出具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公告期内的 信用中国 (
(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标书内附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9、获取招标文件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 8、供应商资质要求 中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11、
采 购 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邢洋
联系电话:13843153354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431-85595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邢洋13843153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
电 话:1384315335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