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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主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三期——龙蟠河及滁州大道沿线桥梁景观亮化工程跟踪审计单位选取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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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滁州市主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三期——龙蟠河及滁州大道沿线桥梁景观亮化工程跟踪审计单位选取通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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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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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重点局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规定,我处拟采用资质审查和现场抽球等方式,从滁重【2020】41号文“关于启用《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的通知”认定、关于补充《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的通知、滁重【2021】43号《关于发布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滁重【2022】38号《关于发布第四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认定的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中选取跟踪审计单位承担滁州市主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三期——龙蟠河及滁州大道沿线桥梁景观亮化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龙蟠河沿线7座桥梁(阳明路桥、中都大道桥、永乐路桥、全椒路桥、浩然桥、丰乐大道桥、西涧路桥)以及部分驳岸和水榭景观亮化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
2、滁州大道沿线5座桥梁(金陵路高架桥、奥体西侧拱桥、 明湖大道交口高架桥、恒兴路交口高架桥、滁阳路交口高架桥)景观亮化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
3、供电电源引入:∅100顶管加敷设∅100PE管2000米、敷设∅50PE管4000米、敷设VV4×25+1×16电缆6000米。工程总投资估算900万元,服务费用约3.78 万元。
二、委托内容:跟踪审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范围
(一)投标人范围
①滁重【2020】41号文“关于启用《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的通知”认定;
②关于补充《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的通知;
③滁重【2021】43号《关于发布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
④滁重【2022】38号《关于发布第四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认定的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中合格的中介机构,不在名单内的不接受投标文件。
(二)投标限制条件
1、限制近两年内在承接我单位工程造价、审计结算等业务过程中,因工作疏漏对我单位产生不良影响的咨询公司参加投标。
2、在我处限制承揽业务期限内的企业不予参加。
3、被市重点处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和“暂停委托项目跟踪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
4、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及监理单位(如中标该项目跟踪审计不可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于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下列(一)和(二)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经常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一)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必须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且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原件(或官网件)和证明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的证明材料必须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上述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官网在线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原件必须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4.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须同时提供①退休证明材料②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劳动合同;③项目负责人社保卡所在银行出具的退休工资流水;④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和返聘单位出具的工资表(加盖返聘单位公章,现聘用单位(投标人)所发工资)。【原件必须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审计业绩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市政景观亮化工程审计业绩(同时提供①结算审核报告(或跟踪审计结论性文书);②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审计咨询成果文件核定的金额为准)。【合同原件和结算审核报告(或跟踪审计结论性文书)原件必须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7.承诺书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作出承诺,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该企业将不得参与我处所有项目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承诺书2:投标人承诺“跟踪审计项目开工前,投标单位需将项目任命文报综合计划科,综合计划科抄送工程建设科,同一个造价人员在市重点处同时承揽跟踪审计业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且不得在两个以上市本级以外的地区同时承揽业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1名;【注册证书原件(或官网件)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项目组人员注册证书原件(或官网件)携带至抽取现场审核)。
六、中标人确定
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顺序依次排名。招标人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按抽取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第一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不合格,则推荐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若2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均不合格,将按上述办法重新抽取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
注: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期间,未抽中投标人在评审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认可评审结果。如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进行补抽时,离场的投标人视为认可补抽结果。
七、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最终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
八、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9日8时30分
地点:滁州市重点处五楼会议室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0-3519519,15955017418
十、特别要求
1、项目建设期间,相关部门将对跟踪审计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跟踪(结算)审计委托协议》相关工作要求的行为,我处将按照约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3、中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变更,变更后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由中标单位向综合计划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工程建设科和综合计划科会商提出意见,报综合计划科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备案。
项目组负责人因以下原因变更不予处罚:①亡故;②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③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胜任;④犯罪被羁押或判刑;⑤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其他原因,造价企业须缴纳2万元违约金。
十一、专家评审费
1、本项目的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中标单位现场现金支付。
招标人: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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