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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富宁县2022年花甲乡革帮重点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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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富宁县2022年花甲乡革帮重点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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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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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富宁县2022年花甲乡革帮重点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ZCJYDL202207-26号
项目名称:富宁县2022年花甲乡革帮重点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20600.00元
采购需求:(一)产业道路硬化长330m,宽3m,硬化面积990m2;
(二)新建混凝土护栏379.8m;
(三)新建花台2129m;
(四)新建0.6*1.0m排水明沟200m,0.4*0.4m排水明沟50m,0.4*0.4m排水暗沟120m;
(五)休闲座椅采购4套;
(六)产业基地灌溉提水工程:购置7.5kw水泵2台,安装DN40PE输水管2600m,建设取水池1个;
(七)雕塑宣传栏建设:雕塑2座,宣传栏2块,展板3块;
(八)文化墙建设:民居外墙刷白920m2,工艺文化墙331m2;
(九)宣传标语2块;
(十)庭院经济:素烧盆采购2500个;
(十一)木质水车建设1座。(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期限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扫描件加盖鲜章进行审核);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至今任意两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可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1)磋商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磋商时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备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若查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省外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已登记备案的人员;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云南省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注:省外企业需在云南省境内注册有分公司并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6)提供公司、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记录。(注:需提交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并提供无行贿记录承诺函,若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四.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及时间: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系统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55.195. 54:8001/W/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10-86483801)。
五、 磋商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按照网页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5.2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开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93
5.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5.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CTBJ),【若此项目有视频图纸文件需生成相应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存入U盘内,在开标上现场进行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光盘内刻录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一份,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供应商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地点: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装有电子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与光盘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开标时,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响应文件时,将通过供应商递交的光盘读取,若系统及光盘都无法读取响应文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接收响应文件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5:00时前。
2、截止即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5:00时。
3、接收响应文件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于2022年7月19日,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技术支持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QQ:4009618998。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供应商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办理证书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各外来供应商出入富宁县城应提供 48 小时内核
酸检测报告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号)以及本人身
份证原件。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花甲乡人民政府
地 址:富宁县花甲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 话:0876-647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文山鸿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A河畔C-8号联系人: 彭师
电 话:0876-213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师
电 话:0876-2136599、13577664032
文山鸿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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