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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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衡水分行饶阳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衡水分行饶阳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衡水分行饶阳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1.2建设地点:衡水市饶阳县县城繁荣北街21号
2.1.3建设规模:饶阳支行业务经营用房主楼三层、整体外立面及院落维修改造,包括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交验(含消防、公安、环保、防雷等外部验收)等。工程施工包括拆除室内原有地面、内外墙面及天棚等、门窗更换、室内地面及内墙面装修、电气、给排水、外墙面装修、院落硬化及绿化等工程(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项目)。业务经营用房主楼三层室内建筑面积约718平方米,外立面面积约5087.8平方米,院落地面面积约2837平方米。
2.1.4监理周期:15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中国农业银行衡水分行饶阳县支行业务经营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项目总监在本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1.5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2-2309:00至2021-3-1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须在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e.abchina.com/jcgys/)进行注册,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招标人审核,具体要求详见网站公告。如已完成注册审核的无需再次注册,但需电话告知联系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投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投标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册完成并经审核入库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入库不代表通过所本项目资格审查,也不代表项目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3-18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169号
地址:衡水市宝云大街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邮编: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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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鑫
联系人:俞亚莉
电话:0318-2783076
电话:0318-2100216
传真:/
传真:0318-81881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xzb031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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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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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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