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6月27日
根据甬财政发【2015】894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6】70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库【2021】986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补充通知》、甬财政库【2007】44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0】1511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93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等规定,现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NBITC-20233052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招标内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招标
服务期限:银行账户服务期限为六年,协议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和合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的协议。定期存款全部存放在基本存款账户中。
中标数量:1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支)行(总机构不在甬)且在宁波市鄞州区内设有分支机构;
2、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宁波市分行或者宁波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宁波市分行(或总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售价及方式:每份售价500.00元人民币,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温馨:1、投标人如未按以上步骤要求操作,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2、投标单位还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200%;font-size:15px">本项目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于2023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缴纳至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账号:2023205244001,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6022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电话:0574-881207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应波、张宇华、严锋
联系电话:0574-87629230
邮箱:nbitc@
受理异议人:夏伟立
电话:0574-8712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