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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项目(NNZC2022-C3-990884-JGJD)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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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南宁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项目(NNZC2022-C3-990884-JGJD)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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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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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宁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2-C3-990884-JGJD
2.项目名称:南宁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分标(¥1026800.00元),2分标(¥5372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同采购预算价。
6.采购需求:
分标序号
分标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南宁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项目
1
项
对宾阳、横县、隆安、青秀、江南、良庆、西乡塘、邕宁、经开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
1、对建成设施进出水情况进行监测,明确设施运行情况,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南环委办〔2021〕6号)要求监测指标为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三项,共抽测604套设施,每套设施测两次,年内共监测1208次。
无
2
南宁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项目
1
项
对上林、马山、武鸣、东盟经开区、兴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
1、对建成设施进出水情况进行监测,明确设施运行情况,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南环委办〔2021〕6号)要求监测指标为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三项,共抽测316套设施,每套设施测两次,年内共监测632次。
无
说明: 因时间紧急,且为保证监测服务进度,供应商可以对所有分标进行竞标,但仅可中1个分标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分标1、2资格条件适用于以下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无。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9点30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7月11日 09:30:00(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7月11日9点30分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三)网上查询地址
(四)采购计划文号:1分标:NNZC[2022]3807号-002;2分标:NNZC[2022]3807号-001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
(八)附件: 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现场申请方式见网址: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3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5757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电话:0771-2819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鸣
电 话:0771-2819862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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