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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7623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采购内容:财务共享平台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说明书》。2.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3.供货期(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的6个自然月内完成本项目的上线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说明书》。4.实施地点: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5.实施范围:广东环保集团及下属所有成员企业。五、合格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或以上的集团型财务共享建设项目。(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的服务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主体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署页等)、验收记录或用户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②项目经验的金额以服务合同为准;项目完成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以验收记录或用户证明文件时间为准。)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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