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纳产业园代建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纳产业园代建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山开发区发备[202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开发区胶山路以北、东廊路以西地块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20亩,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主要包含研发大楼、厂房、甲类危化品仓库(面积约12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监理期限:288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招标范围:德纳产业园代建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4日17:00时至2023年07月19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7日10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大成路299号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社区南A-34栋
邮编:
214000
邮编:
联系人:
鲍丹
联系人:
赵工、沙工、潘工
电话:
0510-88201505
电话:
1366518985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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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931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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