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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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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昆明卷烟厂2023-2025年度工业垃圾清运项目”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C53A00523001068
2.2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2023-2025年度工业垃圾清运项目
2.3招标范围:对昆明卷烟厂1、2号中水站排放的垃圾、淤泥、污水进行清理运输、合法合规处置、厂区路面清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及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
2.5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1、2号中水站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要求:(1)中水站排放的垃圾、淤泥、污水清运送至合法、合规的单位、场所无害化处理;(2)密封拉运,处置地点依法依规确定,且不得造成环境污染;(3)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规定及规范的要求;(4)清运量:130T/次,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进行清运时间不超过10小时/次;(5)投标方不按规定处置淤泥、废水被政府执法部门追究招标方责任的,投标方应赔偿招标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昆明市区县级及以上城管局备案,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三级及以上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行为记录。
(以上(1)-(3)条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3.4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及《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4室购买。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先发邮件至30375383@,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汇款账号信息,收到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 11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 时30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三会议室。
6.3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 时30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三会议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367号 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圆、赵璐、汪伯焘、何雨 电话:0871-65321846 电子邮箱: 3037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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