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福鼎市民政局福鼎市殡仪馆采购殡仪车项目
项目概况
福鼎市殡仪馆采购殡仪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鼎市流美路66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FD-CS-2301
项目名称:福鼎市殡仪馆采购殡仪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磋商保证金
1
殡仪车
2(辆)
600,000.00
辆
工业
否
12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且完成车辆改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鼎市流美路66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鼎市流美路66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鼎市流美路6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于报名期限内到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鼎市流美路662号)购买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询价通知书后,应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询价通知书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民政局
地址:福鼎市龙山支路356号
联系方式:黄仁毅、0593-7995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01室
联系方式:黄家铭、郑守秀 17720663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家铭
电话:17720663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