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ess":true,"result":{"data":{"title":"2022年皮山县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以数字化助力南疆地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articleId":"ojKNyghUU9TnvmkPO5YBaA==","siteId":39,"author":"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projectCode":"PSXZC2023-021号","projectName":"2022年皮山县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以数字化助力南疆地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publishDate":1681382848000,"documentNo":null,"redHeadFile":null,"rankCategoryName":null,"belongingName":"","implementationDate":null,"announcementType":3011,"isGovPurchase":true,"districtCode":"653223","isGovernmentPurchaseService":null,"categoryNames":["采购公告","采购项目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announcementLinkDtoList":[{"articleId":"ojKNyghUU9TnvmkPO5YBaA==","type":"ZcyAnnouncement2","typeName":"采购公告","isExist":true,"isCurrent":true,"url":"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项目概况
2022年皮山县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以数字化助力南疆地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style="font-size: 18p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3-021号 项目名称:2022年皮山县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以数字化助力南疆地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皮山县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以数字化助力南疆地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研究课题拟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开展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除了国家、自治区中长期规划外,聚焦如何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顺应数字社会的新特点新变化,大力提高新疆和田地区地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南疆地域社会治理模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6月份前可以提供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各投标企业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皮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文化东路78号
联系方式:0903-6422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众幕机电城1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9190849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柯
电 话:19190849915
","click":103,"attachmentList":null,"attachmentVO":{"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