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邑县公安局治安专用智能设备项目招标人为武邑县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治安专用智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武邑县公安局治安专用智能设备项目,本项目购置智能枪弹柜、枪库门等相关设备。交货地点:武邑县公安局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武邑县公安局治安专用智能设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投标人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data-filtered="filtered">。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9:00至2023-07-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4 15: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邑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武邑县建设西路186号 | 地址: |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石强 | 联系人: | 范香云 |
| 电话: | 0318-5727920 | 电话: | 0318-202333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