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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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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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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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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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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4:2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XSZFCG044X 项目名称: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4辆小型公务用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4:2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4:2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文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70921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0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传 真:0574-657330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33033 质疑联系人:徐敏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3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林胜光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2023-044X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doc132K3h8m22rlykrfxln9kt5ymrh5e_0.jpg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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