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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工程测量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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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工程测量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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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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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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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水函〔2022〕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资金),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测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位于涪陵至丰都境内,全长48km,上起和尚滩(上游航道里程536km),下止鹭鸶背(上游航道里程488km)。
建设规模:为改善涪陵至丰都河段通航条件和保障航行安全,主要对河段内碍航问题突出的老虎梁、大渡口、大梁、和尚滩等4处礁石滩段进行整治,建设老虎梁生境重建区1处;同时,为提高航道服务水平,增强助导航设施效能,将倒角梁、笑滩等14座杆标改建为塔标,迁建窝凼石塔标1座,在平绥坝洲头新建示位标1座,同步建设维护便道及船舶交通流监测设施;配置航道水文多要素北斗监测终端5套和施工云监控平台1套等配套设施。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观测、整治效果观测及分析、竣工前测量、实船适航试验等。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估算价:486.8万元。
履约期限: 约1440 日历天。
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海洋)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量和分析能力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 其它:(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1个及以上水上工程等类似测量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工程测量及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工程测量及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2023年3月16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未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20号
邮编:430010
联系人:李荣彬
电话: 027-82763625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邮编:430077
联系人: 王智康、王爽涛、程毅、杨洵
电话:027-87273536
传真:/
电子邮件:hbt_chengyi@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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