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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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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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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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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Z0230151(采购编号:CGXM44199923030006))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惠州市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10人(含)以上。
(提供当地律师协会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提供承诺函)
1.4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员所以外进行分包、转包。
(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提供承诺函)1.7遵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提供承诺函)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提供承诺函)
1.9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
(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各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5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6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7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8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9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提供承诺函)
1.2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各包组资格要求
包组一:
2.1.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服务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不含实习律师)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人员不少于1人;
②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或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
2.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惠州市基层人民法院(上述任一法院)有过金融案件诉讼代理、执行代理等相关胜诉或成功经验。
(提供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
2.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的(提供合同或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①拥有在金融案件代理中处理问题、追查有效资产、维护银行权益的经验和能力;
②具备资本市场业务相关经验和能力,且在不良资产兼并重组、债转股、产业基金、化解债务基金等业务方面具有处置经验;
③承办过贷款诈骗、骗贷、违法发放贷款罪等刑事案件,具有金融债权刑事处置经验和能力。
④具备代理银行批量(10件或以上)小额清收案件(金额500万元或以下)的处理经验和能力。
包组二:
2.1.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中须至少有1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资深律师指从事律师工作5年(含)以上)。
其中,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的服务团队(不含实习律师)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中须包含至少一名律所负责人或合伙人,主要服务律师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2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工作经验。
2.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提供合同或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提供涉及公司金融业务(含国际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同业金融业务、普惠金融业务、托管业务等业务,通过线下及线上(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产品与服务,其他涉及银行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项下相关法律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与投诉处理的经验(以上服务内容有其一即可)。
②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提供人事及劳动用工关系(含劳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营业大楼/网点购置(租赁)与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更新改造)及其他采购事项等法律服务的经验(以上服务内容有其一即可)。
③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提供刑事方面的法律服务经验。
④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
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300.00,售后不退。
(咨询电话020-87554018,罗小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的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备注: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
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投标人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接收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81202),快递外包装请备注“ZZ0230151+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
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11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20-668800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莫梅思、朱志强
电话:020-87581202
电子邮件:z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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