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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桥街道老旧小区(苏苑新村(北区))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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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长桥街道老旧小区(苏苑新村(北区))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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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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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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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长桥街道老旧小区(苏苑新村(北区))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桥街道老旧小区(苏苑新村(北区)、苏苑新村(南区)、嘉宝花园一期、嘉宝花园二期、吴中东路113号)改造工程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3】83号、吴开管委审【2023】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卓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桥街道老旧小区(苏苑新村(北区))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桥街道苏苑新村(北区)、苏苑新村(南区)、嘉宝花园一期、嘉宝花园二期、吴中东路113号(含月浜街120号) 2.2规模:共57栋住宅楼、2116户居民,建筑面积约15.53万平方米,最大高度约19.7米,最大单跨跨度约6.6米,合同估算价约4025.24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定额工期(天)工期(天)
E3205010304041296006001长桥街道老旧小区(苏苑新村(北区))改造工程包括土建外立面、室外道路、排水、绿化、交安设施、安装等的改造4025.24/165
2.4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7-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3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需将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上传至规定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56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归集 。 (10)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00:00至2023年08月02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 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卓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三楼
邮 编:邮 编:215128
联 系 人:程晨联 系 人:陈良亮、茹新怡
电 话:0512-66358155电 话:0512-66937487
传 真:传 真: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236503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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