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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吴区高架、桥梁及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t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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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新吴区高架、桥梁及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t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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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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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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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新吴区高架、桥梁及隧道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高架、桥梁及隧道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高架、桥梁及隧道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1]3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高浪路(机场-区界)、新光立交(跨城际铁路桥)、新华路跨沪宁高速立交、震泽路(城南路-浪新路)、新华路立交、机场路(景渎立交—高浪路段+新华路桥)、机场路人行天桥、吴都路(新虹桥段)的花箱盆景进行美化装饰,对高架桥梁等安装月季花箱并配套喷灌设施,对高架、桥梁等进行防撞墙涂装及隧道顶面出新等。
2.1.3合同估算价:3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3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花箱盆景、桥梁及隧道美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以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证明资料。类似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计算。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若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中为综合类项目(即除了景观绿化还含有其他专业),则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合同金额组成明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中,证明该业绩中包含造价≥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
自2020/07/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7/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4/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5日16:30至2022年07月20日17: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9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李强
联系人:
张志伟、王梦琰
电话:
0510-80595296
电话:
15852923200
传真:
传真:
0510-85166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498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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