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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444B-金属激光切割机-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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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444B-金属激光切割机-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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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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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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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444B-金属激光切割机-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金属激光切割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HCCS-SH444B
项目名称:金属激光切割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控制价:人民币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采购需求:金属激光切割机;1台;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
(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在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将通过(
(八)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九)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
备注:(1)针对上述(二)、(三)、(四)项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无法提供的,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若邮购,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购买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颜小姐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0592-6581288。
邮寄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 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开启时 间:2023年07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 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①磋商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前埔支行
账 号:87430120540000212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嘉庚创新实验室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亦玄馆联系方式:贺老师 0592-28825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592-5333087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592-6581288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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