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湖北省麻城市中心三河口法庭后续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麻城市中心三河口法庭后续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详细内容:
三河口法庭后续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07FJ-02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307FJ-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口法庭后续配套建设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麻发改【2023】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麻城市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三河口镇

建设规模:法院主体室内外装修、道路工程830平方米、广场铺砖554平方米、停车棚一项、停车位硬化241平方米、食堂59.8平方米、绿化1755平方米,大门及围墙260米。概算总投资为 303.9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7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三河口法庭后续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办理图纸审查及施工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相关验收手续的申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

合同估算价:303.9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注:①根据鄂建[2007]48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法定原因不得更换,如非法定原因更换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另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实行施工场地每日签到制,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22天,旷工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人,若非法定原因中途更换“五大员”,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

麻城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

地址:

麻城市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0713-2992368

电话:

1470725814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7月05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