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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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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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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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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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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1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09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5-09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24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5-24 09:0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 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于建设标准化厂房140000平方米、冷库10000平方米、食品产业园电力线路及管网共7千米、中水管网共17.5公里、兴盛路二期、创业路、中山一路(一期)、滨河路二期、北外环路二期、河南五路、河南六路、园区路以及道路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招标范围:根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颁布的现行行业规程、规范,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和专家评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4 09:00至2023-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4 09:0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塞纳澜湾居住小区7幢1单元11层1-1101室
邮编:
0673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李阳、李超
联系人:
蒋雯
电话:
0314-5059166
电话:
0314-5985118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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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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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承德市郊区水泉沟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号:
/
账号:
56020200000001015158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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