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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海金融交易广场零星工程第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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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2年度上海金融交易广场零星工程第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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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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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度上海金融交易广场零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221.3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竹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一共分三个标段,分别是标段一:设备间、消控室、蓄电池、电池室零星工程项目、标段二:污水管、广播系统、灯具、雨棚、油水分离器、花坛零星工程项目、标段三:检修插座、垃圾房垃圾区域分区改造、雨棚零星工程项目,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备间、消控室、蓄电池、电池室零星工程项目;
(002)污水管、广播系统、灯具、雨棚、油水分离器、花坛零星工程项目;
(003)检修插座、垃圾房垃圾区域分区改造、雨棚零星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设备间、消控室、蓄电池、电池室零星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
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
4.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002污水管、广播系统、灯具、雨棚、油水分离器、花坛零星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
4.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003检修插座、垃圾房垃圾区域分区改造、雨棚零星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
4.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
3.其他: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公告的附件:保密承诺函。
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17楼A室现场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1.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参与多标段,资料请按标段准备)。
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③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381 号蓝村大厦 17 层 A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381 号蓝村大厦 17 层 A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纪检办公室、上海竹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竹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1-68607289
电子邮件:chche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17楼A室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 021-50338362
电子邮件: zxb_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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