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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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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人民法院高屯人民法庭“五化”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D2023-1024
项目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高屯人民法庭“五化”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最高限价:970000.00元
采购需求:维修范围:外墙理石漆719平;安检室维修维护;活动室维修维护;室内门更换20樘;全楼电气改维修维护换电线(普通插座BV2.5,空调插座BV4,食堂单独进户YJV3*16+2*10,超六类网线,电缆桥架);局部给排水维修维护;维修维护淋浴间;煤改电锅炉;院内路面维修铺设:475平;室外排水维修;维修维护房屋整体结构加固;消防设施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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