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六)供应商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保资格,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中相关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有注册记录;
(七)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含临时消防工程师)资格;
(八)维保服务人员应具有消防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且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
(九)供应商专职维修人员达到20人,提供社保缴纳记录,供应商有相关维保业绩的优先;
(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5月2日(周五)17:00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浙大一院保卫部办公室17号楼2楼;不得迟到,逾时不收,责任自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文件一式六份,请提前做好密封)
四、院内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1582418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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