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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一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12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825176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新津县花源镇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增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共和村(原新津县花源镇梁筏村)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取水工程构筑物按远期规模10万m3/d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5万m3/d安装。建筑面积约8854.28m2,含配水井、预沉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泵房、污泥间、加氯间、综合楼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在新津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受理公示
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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