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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发区文化综合体项目-海口路(长江路-丽江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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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开发区文化综合体项目-海口路(长江路-丽江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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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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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定)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和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及履约
td{font-family:"宋体";height:24px;#maintable{border-top:solid1pxblack;border-left:solid1pxblack;#maintabletd{border-right:solid1pxblack;border-bottom:solid1pxblack;.table_one{margin:0auto;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2px#2774basolid;.table_onetd{border:1px#2774basolid;padding:5px;.table_onetdtabletd{border:1px#fffsolid;#divName11td{border:solid1pxblack;#divName11th{border:solid1pxblack;#divName11tab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g{background-color:#ddeefc;color:#083372;.nr_bg{background-color:#fff;h1{height:40px;font-size:28px;height:40px;color:#cc0000;font-weight:bold;text-align:center;margin:20pxauto0auto;clear:both;padding-bottom:20px;.red{color:#F00;
文化综合体项目-海口路(长江路-丽江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文化综合体项目-海口路(长江路-丽江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文化综合体项目-海口路(长江路-丽江大街)道路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598
工程地址:
烟台开发区
建设规模:
位于烟台市开发区,北起长江路,南至丽江大街为城市次干道。海口路道路大体呈南北走向,全长约537.9米,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2m,道路中心线全线为平曲线,半径为R2800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电力、照明等。计划投资额约为215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业达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金蓬
联系电话:
0535-6382937
招标单位:
烟台业达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金蓬
联系电话:
0535-6382937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信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祈、赵慧莹
联系电话:
18865662689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6/2714: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烟台开发区新城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0200
16.1000
15.9600
16.1100
16.1900
16.1000
15.9000
16.0500
64.6800
16.0000
96.7300
烟台开发区永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4.6100
14.5000
14.4900
14.7200
14.8500
14.8500
14.7000
14.6700
62.6800
13.0000
90.3500
山东荣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4.5500
14.6000
14.4700
14.6500
14.7500
14.7500
14.6000
14.6200
62.6500
13.0000
90.2700
山东中泰德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4.5100
14.6000
14.4600
14.6200
14.7100
14.6000
14.4000
14.5600
62.6800
13.0000
90.2400
烟台建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4.5600
14.6000
14.4600
14.6200
14.7500
14.5500
14.3000
14.5500
62.4600
13.0000
90.01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烟台开发区新城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21375414.11(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竣工
2
烟台开发区永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2138363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竣工。
3
山东荣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21381396.82(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竣工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烟台开发区新城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永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荣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开发区新城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永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荣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开发区新城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于旭飞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鲁1372018201903769;3706****2514
2
王治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市政/中级/鲁200600333300182;3706****1517
3
牟道坤
施工员
施工员///不分等级/2101010600370272;3706****231X
4
高莹
安全员
安全员///不分等级/鲁建安C(2019)0611469;3729****6123
5
付立华
质检员
质检员/市政/不分等级/370207637;2326****5328
6
高文霞
其他
关键岗位/市政/不分等级/2201140000293245;3706****0749
7
苗露
其他
关键岗位/市政/不分等级/2201050000293466;2202****0028
烟台开发区永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
毕言修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鲁23720052023113394;3706****7535
2
王章锋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鲁200600333300180;3729****6377
3
王娟
安全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C(2020)0602347;3707****4765
4
董桂春
施工员
施工员/市政/不分等级/37181040600030;3706****1329
5
王竹青
质检员
质检员///不分等级/37181090600030;3706****0522
6
刘雪君
其他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133591201706000621;3706****2726
7
崔雪
其他
关键岗位////2201050000277846;3706****522X
山东荣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
徐瑶瑶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一级/鲁1372019202004298;3702****8925
2
崔亚萍
技术负责人
关键岗位////鲁210600333300409;3710****5621
3
柳雪松
施工员
关键岗位////370611197303071111;3706****1111
4
张轶
质检员
关键岗位////370602200108215827;3706****5827
5
吴琼
安全员
安全员///不分等级/鲁建安C(2021)0601945;3714****5988
6
潘富翰
其他
关键岗位////370686199612090439;3706****0439
7
王馨平
其他
关键岗位////370685200008282628;3706****2628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烟台建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黄选佳
21382859.53(元)
62.46
2
山东中泰德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于昊平
21379390.89(元)
62.68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3年06月27日17时30分-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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