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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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2023年综合代维服务维修模块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2023年综合代维服务维修模块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NMTT2021-0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采购人即将开展的新一轮综合代维服务中维修服务部分的维修模块单价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次综合代维服务内容中的铁塔、机房及机柜、开关电源、空调、外市电、动环、蓄电池、拆站及其他配套专业等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预算:99000.00元(含税)。详情如下:
专业
维修项目
预估维修模块数量(个)
铁塔
包含铁塔整改、支撑杆、美化外罩等维修。
27
机房及机柜
包含机房屋面、地面地板修复、地网、门墙类、一体化机柜等维修。
21
开关电源
包含电源模块维修、电源模块更换、开关电源防雷模块更换、开关电源整治及配件、外接线缆、UPS、风光互补类等维修。
31
空调
包含传感器、监控板、空调内外机连接管、室内机、室外机及其他维修。
28
外市电
包含变压器维修、高压避雷器、高压瓷瓶更换、高压隔离开关加装、高压支线维修、配电线路、架空电源线整治、低压埋地电缆整治、电表更换、空气开关箱/电表箱更换、低压漏电保护开关更换、低压避雷器、稳压器维修、纠正倾斜电杆、拆除跌落式熔断器、铜接线端子安装、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高压熔断器安装、构架接地等维修。
107
动环
包含断电传感器、数字温湿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水浸传感器、红外微波双鉴传感器、蓄电池监控直流电压变送器、FSU室内主机、户外FSU、通信位置模块、电量分路计量设备、霍尔传感器、空调智能控制器、摄像头、监控内存卡更换等维修。
20
蓄电池
包含更换单体铅酸电池、更换铁锂(梯次、12V类)电池BMS单板、电池间连接线以及电池入网调测等维修。
5
拆站
包含土建(租赁)机房配套设备拆除搬运入库、一体化机柜拆除搬运入库、开关电源拆除、电池拆除、走线架拆除、动力配套拆除、铁塔类等拆除。
21
其它配套
包含美化灯杆路灯、安装地线排铜、电池恒温仓加热器更换、爬梯、波纹管安装等其他配套维修。
18
合计
/
278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550.00(元/人/天)、服务人数为9人、服务天数为20天,供应商不含税单价报价、服务人数报价、服务天数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造价咨询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或本次预算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为综合代维服务中维修服务部分的维修模块单价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1)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2)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3)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5)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4)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应具备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工程咨询造价服务项目业绩经验;
(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a.gov.c)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A)纸质谈判文件获取(采用纸质标适用)
2.1.1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2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
2.1.3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wagyag.zgj@chiaccs.c并联系王洋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2.1.4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1.5 谈判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谈判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1日09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一号会议室(详细地址)。
5.2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5.3.1 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5.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年6 月1日10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一号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8.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1号楼
邮&&& 编:010020
联系 人:孙工
电&&& 话:0471-5209009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100079
联系 人:王洋、朱政昱、苏峰、赵伟、郭宇宁、蔡鑫博、滕文明
电&&& 话:18947928782
电子邮件:wagyag.zgj@chiaccs.c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21
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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