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众鑫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就城南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城南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060182-XY
项目名称:城南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万元,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160万元
采购需求:对城南2023年度的污泥进行污泥处置及污泥转运,城南污水厂污泥处置城南污水厂污泥生产量约为8000吨(含水率60%),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处置为分批分段处置污泥,采购人在需要处置前72小时通知中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内容
提交形式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
供应商具有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批复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
资格承诺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
供应商未被“”(
说明: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30至5点30分(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价格: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30分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注:谈判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谈判地点: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交易大厅”。
五、开启
谈判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30分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定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①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转账或经采购人确认的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
③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无条件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④乙方选取银行无条件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⑤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⑦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详见前附表不见面开标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汪超超
电话:0517-88286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鑫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中澳生态城2-1号
联系方式:陈文文
联系电话:19952348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超超
电话:0517-88286567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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