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42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监控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2023年03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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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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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1日 - 2023年0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4、原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5、原采购信息内容 |
①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②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七竞争性磋商-5.4.3评分标准和内容。 ③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变更为 |
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国家相关部委针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出台了相关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相继颁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2019 年 4 月 3 日下发)(以下简称“机构名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以下简称“节能清单”)、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以下简称“环保清单”) 根据要求,投标产品如有中属于“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投标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以及属于 “环保清单”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评分标准)。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评分标准)” ②供应商须知-七竞争性磋商-5.4.3评分标准和内容(详见变更公告附件)。 ③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详见变更公告附件) |
| 6、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8日09时35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715067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岩铂兹中心16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朱先生 朱女士 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8881180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朱先生 朱女士 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8881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