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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招标北楼整修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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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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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北楼整修项目二、项目编号:2023-ZCXXDD-G1001/JD2023-SC-0866三、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北楼整修项目(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招标范围:北楼整修项目,主要包含宿舍装修,强弱电改造,配合进行安全设备安装。(四)招标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合计为人民币1998569.84元,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五)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四、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的注册登记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及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有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财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且不含港、澳、台资(提供声明)。3.资质、业绩及相关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要求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不得被军队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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