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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社头中路(324国道至滨溪路)道路工程(AK0+020~AK0+220)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社头中路(324国道至滨溪路)道路工程(AK0+020~AK0+220)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社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社头中路西起324国道,路线向东延伸,终至滨溪路,路线全长约285.888m,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规划红线宽度24m。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工程为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社头中路(324国道至滨溪路)道路工程(AK0+020~AK0+22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社头中路(324国道至滨溪路)道路工程(AK0+020~AK0+220)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6956281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6956281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956281元(含暂列金367718元,暂估价100000元),发包价为6177653元(含暂列金367718元,暂估价1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3日08:00:00至2023年5月18日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为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24日17: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25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13号美润佳园11幢D01号,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00190,传真:/
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4单元110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mzfjzz@
电话:0596-2063355,传真:/
联系人:小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4号(角美动车站旁)
联系电话:0596-67702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7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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