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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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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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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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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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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3年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黑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2023年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兴镇等三个乡镇设计
二标段:2023年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段家乡等三个乡镇设计
三标段:2023年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半拉门镇鄢家村设计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2.3项目规模:
一标段:新兴镇芍药村、卧牛村、齐家村0.45万亩,绕阳河镇周屯村0.54万亩,励家镇黑头村0.5万亩,合计1.49万亩。
二标段:段家乡蛇山子村0.68万亩,常兴镇大刘家村0.46万亩,大兴乡杨家村0.7万亩,合计1.84万亩。
三标段:半拉门镇鄢家村0.72万亩。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含土壤改良、水源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设备购置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等)。
2.5服务周期:自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书之日起5天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1本次招标各个标段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4.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经济补偿。各设计单位送达的资料成果不论是否中标,不返还。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和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在本项目设计中采用本次设计招标所有设计中的任何部分,无需征求设计单位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2设计投标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5.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请于2023年06月27日8:00至2023年07月03日17:00,从网上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领取成功后请将网上确认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5.2 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 .cn)。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4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4000元人民币;二标段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三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5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资格确认并下载文
件。投标人未经网上资格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6.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地 址:黑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16-55275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0416-4590111
日 期: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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