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负责。
盐边县渔门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监理澄清文件
本项目在进场交易登记时因代理机构人员操作笔误原因将主体建设单位错填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因无法直接在系统中修改,现作如下澄清:
1、如本次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保险缴纳回执中出现系统自动生成“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情况,视为保证金缴纳成功。
2、本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如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其他地方存在“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情形,皆视为“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本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鑫锦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18日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主办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203号;网站标识码:5104000014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3001704号;版本号:V1.0;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服务热线:010-86483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