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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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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HR-2023-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29.761965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境内。
(2)工期:20日历天(3)资金财政资金(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hrgcgl@)或者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4A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经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hrgcgl@)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hrgcgl@),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文件的供应商,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获取文件要求的,不予发放文件。
4.售价:300元(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楼开标室
七、其他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莲庄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938197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80898999
电子邮件:hnhrgc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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