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市本级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15标段、63-66标段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市本级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15标段、63-66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1 |
|
详细内容:
|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15标段、63-66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15标段、63-66标段已由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石长审(项目可研)字【2022】008号、冀石长审(项目可研)字【2022】009号、冀石长审(项目可研)字【2022】010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15标段、63-66标段;
(2) 建设内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15标段、63-66标段。其中:
11 标段:庄窠小区26#、27#住宅楼主体改造及3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25#住宅楼主体属于15标段;小房工程包括14标段范围内小房外墙及门窗粉刷、雨搭),建筑面积约为 0.59万平方米;
12标段:庄窠小区23#、24#、28#住宅楼主体改造及3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建筑面积约为 0.92万平方米;
13 标段:庄窠小区21#、22#住宅楼主体改造及3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20#住宅楼主体属于29标段),建筑面积约为 0.85万平方米;
14 标段:庄窠小区45#、64#住宅楼主体改造及6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不包括小房外墙及门窗粉刷、雨搭),建筑面积约为 1.02万平方米;
15 标段:庄窠小区25#、33#住宅楼主体改造及3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标段范围包括1#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建筑面积约为 0.68万平方米;
63 标段:广电小区14#、15#住宅楼主体改造及5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7、8、9#住宅楼主体改造属于66标段),建筑面积约为 0.97 万平方米;
64 标段:广电小区12#、13#住宅楼主体改造及3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6#住宅楼主体改造属于66标段),建筑面积约为 0.94 万平方米;
65标段:广电小区2#、3#住宅楼主体改造及4栋住宅楼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4#、5#住宅楼主体改造不参与此次旧改),建筑面积约为 1.41万平方米;
66 标段:政府小区住宅楼主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与广电小区6、7、8、9#住宅楼主体改造,建筑面积约为 2.38 万平方米;
(3)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
(5)工期:120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最高限价:11标段:253.11481万元;12标段:342.78826万元;13标段:326.350909万元;14标段:379.737602万元;15标段:219.899387万元;63标段:359.77233万元;64标段:313.250892万元;65标段:314.937563万元;66标段:256.519186万元。
(二)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2)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共计 93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 93个标段中的其中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参加过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其他标段投标,则本次及本次之后的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1日8时59分,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4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齐炜 联系电话:0311-89898118。
特别: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完成注册后绑定 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 (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 ( 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
联系人:彭学恩
电话:0311-859990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康乐街14号祥源大厦1707室
联系人:齐炜
联系电话:0311-89898118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 (学) 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1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66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63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64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3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2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4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15标段.HBZ
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长安区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65标段.HBZ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