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30612001
二、合同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项二:双定位碎石机和超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TJGJ23-GZ-D019
四、项目名称: 松桃苗族自治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项二:双定位碎石机和超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松桃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坪块大道
联系方式: 15186007691
供应商(乙方): 江西园女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华通物流园内3栋2楼169办公室
联系方式: 183750528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名称双定位碎石机 型号JC-ESWL-XB 品牌精诚 制造商名称上海精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数量1套 单价980000.00 服务期终身
货物名称超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型号LC3088HD 品牌莱夫凯尔 制造商名称深圳市神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数量1套 单价762000.00 服务期终身
合计金额:壹佰柒拾肆万贰仟元整(小写:1742000.00元)
付款方式与条件
(一)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待上级下达财政资金到位后以银行转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支付额度按财政解决资金额度全额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按验收合格之日起12月个截止,国家规定的质保按规定执行。)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甲方己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4.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以分期支付货款的,货款应于 2年内 支付。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5年06日1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