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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笔岗路37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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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笔岗路37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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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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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笔岗路37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2610房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WYGZ202301007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笔岗路37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预算金额:455462.28元;
最高限价(如有):455462.28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1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笔岗路37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项
自收集齐资料及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完成项目。
人民币455462.28元
其他:
(1)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已取消审批,持有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资质的投标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a)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也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也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b)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2610房招标代理部
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成员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2610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 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20-82031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2610房
联系方式:020-83523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工
电 话:020-1311956512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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