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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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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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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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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05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9050099.73万元,招标人为宁陵县教育体育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要求报名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本单位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10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2企业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房建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资格证件真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0日08时00分到2023年04月19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二
七、其他
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项目编号:SNGC-2023-020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054号
2.3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2.4资金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筑规模及内容:宁陵县第五实验小学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工期: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值执行)2.9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9050099.7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7626859.34元;
措施费为236932.51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07518.92元;
暂列金额为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
规费为231533.02元;
税金为747255.94元)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要求报名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本单位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10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2企业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房建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资格证件真实。
4、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信息: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咨询电话:0370-2853503);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5、保证金交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
详见招标文件;
5.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3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
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4月18日下午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5.4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
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
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实行全程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为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二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2023年4月19日上午09:00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6.3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说明:文件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
注:本次招标实行全程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6.4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
6.5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1时00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宁陵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13569332323
地址:商丘市宁陵县永乐南路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5938376082
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办事处老办公大楼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0-7773021
地址:宁陵县永乐路北段路西
2023年3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陵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商丘市宁陵县永乐南路东侧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135693323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办事处老办公大楼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593837608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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