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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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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3万元,采购人不接收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三个中心、监管大队(拘留所、看守所),总占地面积约5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管门卫保安、车辆停放和秩序巡查管理车辆秩序管理;公共区域(含道路、广场)环境卫生保洁(含所必须的一切清洁用具及消耗品)及垃圾的收集、清运;会务、接待服务;水电工程管理;公用设备实施运行和管理(含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以及其它物业服务工作,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13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1.0.4.0版本,请下载更新,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21号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188620366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忠、赵燕
电话:15358280672、1836160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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