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周发改经发[2022]25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周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9.41%,自筹50.59%。。招标人为周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为建设集公路多式联运、集装箱办理、仓储、加工、包装、配送、贸易、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设置公路运输、货物集散、仓储分拣、办公等功能分区,总建筑面积为8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物流仓库30000平方米、冷链物流仓储中心18000平方米、中转仓库10000平方米;(2)建设物流服务中心4500平方米、附属用房4500平方米、防疫检测中心3000平方米;(3)建设大型地上停车场及小型地下停车场(其中,地上15000平方米、地下10000平方米),安装充电桩100个,并建设水、电、信、管网、通风、绿化等配套设施;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富仁镇;
2.3 项目投资总额:3845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243506q5KKI3erH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设计及施工单位分别满足设计及施工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设计及施工企业均需具有近五年类似业绩。
(1)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人员具备下列条件:(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在本单位注册。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cn/)下载报告为准。
5.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设计及施工单位分别满足设计及施工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6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6月1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4.2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6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周至县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本网站》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按照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中心街18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登文景大厦B座2105室 |
| 联系人: | 李晓瑜 | 联系人: | 梁加豪 |
| 电话: | 15291919989 | 电话: | 18091783680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26116401040011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