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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阜城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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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阜城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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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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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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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清运灌区管理中心,资金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阜城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2.2建设地点:衡水阜城县。
2.3建设内容:项目涉及阜城县码头镇、霞口镇2个乡镇的22个村庄,项目建设内容为东干渠清淤18.56km,拆除重建涵桥36座,新建水闸4座;连通坑塘3座,新建坑塘分水闸2座,铺设坑塘引水管道924m;新建扬水点51座,铺设扬水点连接机井输水低压管道29.34km。
2.4计划工期:8个月。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时至2023年04月0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天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城县腾飞东路与东安南大街交叉口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
联系人:崔科长联系人:朱小明
电话:0318-4892619电话:1322332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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