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4月14 日至今(3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施工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4月14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