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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2022年隆尧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车辆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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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邢台市2022年隆尧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车辆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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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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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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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隆尧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车辆采购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RM-2022-026
首次公告日期:2022-06-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付款方式:所有车辆按要求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整车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合同款的百分之八十,半年试用期满,再付合同款的百分之十,剩余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质保期限,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款项。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资格审查:信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商务和技术评分表:技术参数本项基础分 15 分;除★号要求外投标参数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1 分,最多加 5 分;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 1 分,减完为止。0-20
4.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业绩: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0-5
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4.2条: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6.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符合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且内容齐 全,字迹清晰可辨;
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四评标程序,资格审查: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低于成本或高于最高限价(即拦标价)的投标报价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按废标处理。
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18.3条: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十二、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备注:1、本页后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10.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07月14日09:30。
现更正为: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预付款80%,供货安装经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剩余合同总价款20%。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信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商务和技术评分表:技术参数:本项基础分21分;除★号要求外投标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减0.5分,减完为止。0-21
4.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业绩:每提供一个环卫车辆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4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0-4
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4.2删除
6.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符合性评审标准:1删除。
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四评标程序,资格审查:2删除。
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18.3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十二、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备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10.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08月01日09:00。
更正日期:2022-07-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隆尧县太行路53号
联系方式:李忠0319-8753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2号楼2层铺203
联系方式:李强 0319-7642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0319-764221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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