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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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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SHT-BPFPFD20230417-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板浦镇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49.88855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板浦镇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板浦镇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JSHT-BPFPFD20230417-1
标段名称:板浦镇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498888.55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板浦镇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根据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谈判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判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提供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无挂靠资质、材料真实性等承诺)(原件盖章放入标书内,见格式);
5.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放入标书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放入标书内、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原件备查。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谈判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见格式)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3.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09: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17:0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3.2地点: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
能够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3.5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3.6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00:00(北京时间)地点: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网站。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38512253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17351857232
电子邮件:42920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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