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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荔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配套工程详细勘察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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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荔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配套工程详细勘察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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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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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采购招投标信息
{本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时间:2023-06-0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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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配套工程详细勘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州新城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建设规模:本工程扩建污水处理厂规模3.5万m3/d,设备安装一组1.75万m3/d,扩建后土建规模达7.0万m3/d,近期污水处理规模5.25万m3/d,远期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3)招标内容:钻孔数量暂定为146孔,岩土工程勘察和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必须能满足工程各阶段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编制要求进行。
4)项目周期: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书后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勘察工作有效期限内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征迁、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及非勘察人员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注:中标人提交的文件数量应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及论证审查时需要的份数,应无偿予以提供,不另行计费。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6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6月6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元整(¥60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止,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1510592904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20593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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