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EEBONE-TX-TP-01)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四电专业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人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大致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途径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阿巴嘎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线路全长394.169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线路全长261km,包含10车站10区间。
省界至黑城子段共计20.1km,新建单线电气化区段;黑城子至正蓝旗段共计36.5km,既有单线电气化区段(线路未开通),正蓝旗至锡林浩特段共计204.4km,既有双线电气化改造区段。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包件一览表》。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谈要求谈判响应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供应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满足竞谈公告“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竞谈公告“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竞谈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谈判响应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1.8谈判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竞谈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谈判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竞谈对谈判响应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包件一览表》;谈判响应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谈判响应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4.2发售竞谈文件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3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竞谈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
线上购买方式:潜在谈判响应人请于2023年3月23日17: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txsdwzb@(邮件标题请注明竞谈编号和谈判响应人名称)。
投标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见4.4),采购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谈判响应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4.4竞谈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招标服务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谈判响应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33010910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谈判响应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太锡铁路招标服务费、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线上开标(开标之前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海力布酒店五楼物资部)。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海力布酒店五楼(中铁电气化局太锡项目部)
联系人:牛炜欢
电话:15116186791
电子邮箱:eebtxsdwzb@
8.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表附件2:竞谈物资包件一览表;
有附件下载: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