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成都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成都东方希望中心、大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程(2023-2025年度)
三、项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四、项目概况:
1、大厦:A座面积26161.77m2,B座面积8139m2,地下室面积:1800m2,总面积36100.77m2
2、中心:1号楼51386m2,2号楼4967m2,地下室26651m2,总面积83004m2
五、招标范围:东方希望中心、东方希望大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2023-2025年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在“信用中国
6.2、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无亏损;
6.3、营业执照:招标内容必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6.4、天眼查企业评分不低于60分;
七、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足够的生产技术力量及有能力承担本次招标工作;
2、投标单位在国家系统或省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登记备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被省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列为“重点监管黑名单”;4、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成都主城区范围内近2年内3个高层写字楼消防维保业绩,其中高层写字楼维保面积不低于8万平米;
5、维保单位必须指派固定的项目经理1人(持注册消防工程师证)负责维保工作的开展;维保人员2人以上,须持有中级以上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丰富的系统维护经验和相关业绩说明);人员更换不得超过每年2人次,(若具备丰富维保经验的维护人员出现更换后,需要及时补充同等工作能力的人员到位
6、投标保密事宜: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2)案例成果文件。
特别:(1)资格预审阶段提交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投标环节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擅自更换视同资格预审不合格。
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涉及供货需求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经营产所图片,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企业证件。
(详见附件资料)
八、招标信息发布媒体(资格预审文件具体编制要求请联系招标主要负责人获得):
8.1、东方希望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
8.2、四川建设网: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9.1、根据《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内容要求填报,证明文件扫描件(图片格式)放置到对应文件夹(原件彩色扫描即可,复印件需盖公司鲜章);
9.2、递交方式:电子版文档:dfxwcdkgzbb@;请备注好邮件名称“东方希望大厦、中心消防维保+单位名称”
9.3、递交时间:2023年6月2日前;
9.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工18981725318
028-601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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