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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万全分公司办公楼外立面保温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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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万全分公司办公楼外立面保温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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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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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万全分公司办公楼外立面保温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ZJJS-2023-002
1.2工程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万全分公司办公楼外立面保温工程项目
1.3建设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1.4建设规模: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万全分公司办公楼外立面保温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万全区新华街32号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9工程量要求:甲方有权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按甲方核定的工程量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和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有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公示报告;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下载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投标;(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2020年5月1日至开标当日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09:00至2023年5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3.3本项目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逾期上传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加密投标(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设备自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7号
联系人:张强
招标代理: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茶坊路1号天阳花园小区20号楼8号底商(张家口办事处)
联系人:韩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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